江西建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钢材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JXJF-CG20200911
招标单位:江西建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谌坚城
经办人:胡娟
联系电话:13979583851
发出时间:2020年9月11日
投 标 邀 请 书
:
根据我江西建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我单位在建工程所需 钢材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此次招标,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于2020年9月17日15:00前将投标书投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瑞阳新区青少年宫一楼采购部,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招 标 人:江西建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瑞阳新区青少年宫一楼
招标单位联系人: 谌坚城 电话:18779882045
目 录
投标邀请
招标范围
招标须知
投标文件递交
招/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开标、评标与定标
纪律与保密
附件
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办法》有关规定,我单位对在建工程所需钢材采购进行竞争性招标,现邀请讲诚信、有实力的、价格合理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数量、主要技术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表及招标文件部分规定。
投标截止日期2020年9月17日 下午3:00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投标文件应以密封状态递交,并在接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司签章。
回标地址及联系方法: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 9月15日 下午3:00时前按以下地址与招标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形式)。
回标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瑞阳新区青少年宫一楼
联系人:谌坚城
联系电话:18779882045
招标单位:江西建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9月11日
二、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及进场时间:
1、招标范围:我公司高安城区在建项目的钢材供应,第一批数量约1300吨(此数量为暂定方量,具体采购数量按实结算)。
2、供货期限时间:合同签订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结束。
三、招标须知
(一)招标要求
1、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7天内通知中标人。
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如果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投标人承担考察现场的自身费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对现场进行了充分考察,且充分考虑了现场因素。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参考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
3、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3.1投标文件术密封;
3.2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3.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3.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3.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3.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3.7截标时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4、投标注意事项:
4.1务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工程周边情况、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成本投人、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4.2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贰万元整)
4.2.1 投标人在2020年9月17日下午3:00时前,须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汇款时需注明“江西建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建项目钢材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名:江西建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帐号: 2033609830010000026635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高安市支行
4.2.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十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签订购销合同后七日内无息退还。
4.2.3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a.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
b.经查实,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c.经查实,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d.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改的;
4.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4招标人确定最低的标价中标并根据最低价确定一家供应商。
4.5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5、经招标人评审后确定(根据报价高低排名确定第一名)的中标人与招标人江西建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开具定金的20%的银行履约保函交至江西建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给招标人。
6、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7、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后30天。
8、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等资料同时须加盖公司公章。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 万(含500万)元人民币。
3、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在以往与政府合作中有不良记录或被政府部门处罚、通报批评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5、在2020年9月11日15:00时前前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瑞阳新区青少年宫一楼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应以密封状态递交至江西建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联系人。
(三)钢筋结算方式
1、交货数量及验收方法:中标人供应的钢筋数量,以随车“送货单”为凭证由指定签约人指定的专人验收签证为准。招标人付款时,投标人提供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
2、本次投标报价以合同签订日参照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上南昌钢材开盘指导价下浮 元作为结算单价。
3、调价方式:在供货过程中,钢铁网(www.mysteel.com)上南昌钢材开盘指导价与合同签订日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上南昌钢材开盘指导价上涨,不进行调价;若在供货过程中,钢铁网(www.mysteel.com)上南昌钢材开盘指导价与合同签订日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上南昌钢材开盘指导价下跌超过200元;则启动调价机制;调价机制为:下跌超过200元,招标人与投标人按照1:1共同承担价格下跌的风险。例如:合同签订日某钢材网价为3900元,投标人投标人报价让利30元;在供货过程中,网价指导价在3700及以上元不进行调价,市场风险由供货单位承担;若网上指导价波下跌至3500元;合同双方承担风险费用=该时间段内购买钢筋数量*(3700-3500)*0.5。
4、合同签订以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一次性拨付500万给中标公司账户,每月15日投标人与招标人采购部、财务部核算上月供货数量以及核算材料款;到供货期限末如果实际供货款没有达到拨付金额,中标单位3天内将剩余货款无条件全部返还至招标公司账户;否则将中标单位在招标人供应商系统中拉入黑名单,剩余资金不返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质量和数量标准
1、投标人所供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线材、圆钢符合《GB1499.1-2008》标准,螺纹钢符合《GB 1499.2-2007》标准。
2、钢材生产厂家(南、新、萍)必须是经业主认可的拥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钢厂,厂家品牌按照报价文件执行。
3、钢材的数量要求:招标方验收钢材采用抽检验收的方式。如在抽检批次中,发现投标人所送的钢材缺吨少重,则视同投标人在此次抽检之前所送全部钢材均缺吨少重,缺吨少重的比例等同于此次抽检发现的比例。
4、验收标准:严格按国家标准交货。螺纹钢、圆钢、按件理论重量结算(每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投标人向招标人交货时,对螺纹钢双方须当场清点支数,以现场确认的数量为准并以签收,若招标人现场不清点,则以投标人提单数量为准签收。对干线材、盘螺按过磅重量结算,若磅差在±3‰以内以投标人供货磅单重量为准;若磅差超过﹣3‰,经双方重新复磅无误后超出﹣3‰部分由投标人承担。
5、因钢材为分期分批采购,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采购单后,必须确保24~36小时内,送货到工地指定地址。不得因钢材缺货,影响工程进度,每延期供货达12小时,造成工地投诉,每批次罚款一千元。
6、每批钢材随车到货时,必须提供该批钢材相对应的,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有抗震要求的钢材,要提供相应抗震带E钢筋产品检验报告。并加盖供应商红章。
7、当工地二次见证取样送检时,发现有不合格产品,由供货商封存,无理由退换货,相应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8、如投标人供应假冒、伪劣、瘦身产品,则处以合同暂定总价5%的罚款,并报质监、工商等行政部门处理。
(五)供货时间及计划
招标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报钢筋供应计划,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的供应计划要求,按照要求的规格型号、供应进度保质保量供应所需材料,并承诺对供货迟延造成的工程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六)投标报价单编制说明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方本次投标报价以合同签订日参照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上南昌钢材开盘指导价下浮 元作为结算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费、装卸费、利润、税金)。
2、结算价:结算价按照投标价结算,以合同签订当日第一次开盘报价下浮让利为准。
(七)其他
1、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本标书,一旦投标人正式投标,即被视为已对招标人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承诺,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随意更改。
2、对开标后投标人不能响应其投标价格并签署购销合同的,招标人将没收2万投标保证金并久禁止其参与招标人其他项目的投标。
3、对中标后不按合同要求保证供货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
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副本必须是正本的复印件,正本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由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如按后者,则应将投标人全权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文件应编制流水页码,不能有重页或缺页。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准改动,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出现的删改是根据招标人已发布的修改(或补遗)书的指示进行的所作的改正,但都应由投标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有投标单位名称的改正章。不得活页装订。
(二)投标文件的送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包装封套上都要加贴封条,并在贴缝处加盖密封章,投标人自行制作封条、封套及包装袋、纸。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2、在封套上应写明:
(a)收件人(招标人)的全称和详细地址;
(b)江西建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钢材采购投标文件;
(c)在开标前不得开启;
(d)投标人的全称。
3、如果投标文件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4、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2020年9月17日下午3:00时。
5、投标人必须按写明的地址,在投标须知资料表中所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签收。
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期2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日。
7、迟到的投标文件
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之任何内容有不理解之处,须在截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截标之前能予以解释。
五、招/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方式回复招标方是否收到修改或补充文件。
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投标人。
(二)投标人不可以更改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与定标
(一)开标
1、开标为内部开标,招标人评审后通知各投标人。
2、招标人将按“投标邀请书”和投标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3、对已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招标文件,将不予开标。
4、在评标阶段,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解释其投标文件中的问题,投标人不得拒绝。
(二)评标
1、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采取综合评估法评标,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2、招标工作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后,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将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3、招标人将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通知未中标的其它投标方未能中标的信息,并无义务对未能中标的原因做出解释。
4、开标时间: 2020年9月17日下午4:00 时
(三)合同授予
经招标人评审后确定的合格供应商与招标人就具体工程项目达成合同条件,与江西建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七、纪律与保密
1、从投标截止日期到取得中标通知书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漏给其他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2、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
3、不得向招标人或其他有关人员打听其他投标人的标的和承诺。
4、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小得弄虚作假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
6、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8、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八、附件
(一)投标文件
1、投标书封面
2、投标承诺函
3、投标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销售业绩表:前三年合作的主要公司及项目
(二)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资料